补遗答疑
阜阳市人民医院诊室显示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遗
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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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医院诊室显示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遗
各投标人:
现对阜阳市人民医院显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6HY-C157)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前附表中36条“最高投标限价”中未做规定,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其中3M LED灰阶显示器60万元,显示一体机为190万元”。
2、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9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质保期:整机3年,屏幕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现更正为“质保期:整机1年,屏幕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时间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前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认同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安排。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