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答疑
关于“涡阳县人民医院采购化学发光系统试剂及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补遗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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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涡阳县人民医院采购化学发光系统试剂及设备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HY-C377),我单位现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二)1技术参数响应性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的技术参数及试剂耗材参数进行评审,参数全部响应的得25分。在全部响应基础上,如有一项参数正偏离的,加1分,满分30分。参数有1项负偏离的,在25分的基础上扣5分,扣完为止。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三)“备注:若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作重点评审,应否决所有投标。”现更正为“备注:投标报价打分仅考虑试剂耗材的报价,不考虑仪器的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及试剂耗材单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作重点评审,应否决所有投标;另外,对试剂耗材项目的报价不允许出现漏项,否则视为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直接否决投标”。
涡阳县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