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答疑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机关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补遗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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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机关办公设备合作供应商招标项目(编号:2016HY-C122)、办公用品合作供应商招标第一包和第二包项目(编号:2016HY-C143)、办公设备耗材维护合作供应商招标项目(编号:2016HY-C144)三个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三个项目投标人报价为服务期第一年价格,并报出同时报出第二年、第三年的相对市场价下浮比例,第二年、第三年的市场价由招标人据实确定。
2、三个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增加三列“第一年报价相比限价下浮比例”、“第二年相比市场价下浮比例”、“第三年相比市场价下浮比例”。
3、三个项目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基数为投标人第一年报价。
4、三个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16年6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延期至“2016年6月14日下午14时3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投标人对开标时间安排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12时前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同投标人认可此时间安排。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